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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剩食銀行」不像一般銀行可以存錢、提款,它就像個儲放剩食的超大冰箱,能提供給有需要的弱勢團體或人們。剩食的來源包括:

  1. 過度準備卻吃不完的餐點:仍然可以食用,不必把它當廚餘或垃圾丟棄,例如熟食。
  2. 衝動購買或自己並不需要的受贈食品:例如泡麵。
  3. 外表受損的格外品、醜食物:例如生鮮蔬果以及有效日期或保存日期標示有誤的NG食品。
  4. 生產過剩的農產品:例如蔬菜水果等。

而剩食銀行(Foodsharing)發源自德國,台灣2016年4月也跟著成立類似的剩食銀行、剩食餐廳、剩食回收組織,解決嚴重的剩食問題,麵包店、咖啡廳、餐廳把剩食交給它收集、重新分配給需要的人,展現剩食的價值。

例如有家剩食銀行,把來自全省各地量販店、食品製造商、超市大賣場、公司行號甚至個人捐贈的愛心糧食分類整理後,即時分配到需要的人們手中,物盡其用,2017年度累計拯救了逾206公噸、市價超過新台幣4300萬元的物資,轉發達700個機構次、21萬人次,讓資源浪費達到最小化。

剩食銀行建議,若有意捐贈米、麵條、罐頭、沙拉油、醬油、營養食品等剩食,最好屬於常溫保存的物資,尚未開封,有效期限一個月以上,才方便處理、分贈。